作品: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六条
作者:中共中央编译局书画协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张瑞祥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六条 国家编制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应当依据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,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相关规划。
作者:中共中央编译局书画协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张瑞祥
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六条 国家编制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。
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应当依据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,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相关规划。